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衡阳市华新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庭审现场监督促司法公信

更新时间:2023-11-17 15:47:27点击次数:479465次字号:T|T


      11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秦某某涉嫌脱逃罪一案在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人民监督员许小军律师被邀请现场观摩履职,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尹文生结合案件相关情况,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发表公诉意见。在法庭调查环节,检察官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在法庭辩论环节,尹检察官以分组举证的方式出示案件相关证据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了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并向被告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被告人秦某某当庭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对其的惩罚。



30268343e460482fbeae3315582db18e_noop_副本.jpg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许小军表示,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今天能够受邀零距离的走进庭审现场监督,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司法文化的先进性,让我直观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真欢迎’‘真接受’,也让我敢于‘真监督’‘真建言’。同时本案承办检察官指控犯罪举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释法说理到位,展现了公诉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职业素养,切实做到了让人民放心。”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活动,既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更能够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下一步,衡阳市华新地区检察院将继续扩展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真正做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罗少雄)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