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强化合武两地司法合作,12月6日,武胜县法院联合重庆市合川区法院在合川区法院古楼法庭开展了共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座谈会。武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波,重庆市合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显明,两院相关分管领导、部分法庭负责人以及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武胜县法院街子法庭和合川区法院古楼法庭负责人分别就两地法院人民法庭合作、共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等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相关分管领导、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如何提高审判质效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水平、如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了交流发言。
王海波表示,一要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创建合武特色新机制。创新毗邻合作工作举措,延伸两地法院人民法庭服务触角,在促进合武经济协同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拓宽诉讼便民渠道、飞地司法服务等领域探索共创共享机制。二要坚持协同高效,共同深化服务大局新模式。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机遇,不断深化合武两地司法协作,建立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共同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等机制,抓实审判管理。三要抓好品牌特色,共同推进两地法院协同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努力让“小法庭”干出“大作为”,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民法庭品牌,推动两地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陈显明指出,一是深入学,把“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学得更实。要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好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二是能动做,把“枫桥经验”的具体要求做得更实。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参与和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推进辖区诉源治理工作,履行好服务宣传职能,加大法庭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更好服务群众和基层社会治理。三是联动创,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得更实。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完善矛盾纠纷共同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等机制。要进一步密切两地法院联系,落实共建协议内容,加强司法协作,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走深走实。
随后,在全体参会人员的见证下,双方领导共同签订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关于合川武胜两地法院共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司法协作协议》。
活动最后,两地法院干警在古楼镇运用车载法庭联合开展“枫桥法庭 枫景独美”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防范养老诈骗等法律内容,让群众深入了解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