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成果,发布典型案例。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显波作主旨发布,执行局综合处处长黄河发布典型案例,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等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2018年以来,黑龙江高院连续六年开展以“雷霆”冠名的执行行动,旨在以集中执行、专项打击的方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精准服务龙江振兴发展。自年初“雷霆2023”执行行动启动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0.19万件,执结27.94万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30.32亿元。
黑龙江高院有效发挥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优势,组织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了“冰城猎逃”“油城利剑”“执行春雷”等“雷霆子行动”,通过开展涉民营企业、涉民生保障执行行动,展现全省法院能动司法新作为。年初以来,全省法院执结涉民营、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126381件,执行到位377.2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11909件,执行到位金额15.42亿元。出台了“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意见,开展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执行办案提速增效,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高1.02个百分点、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1.07天。
据介绍,全省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执行工作的着力点和出发点,重拳整治拖欠民营、中小微企业债务的被执行人,向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亮剑”。年初以来,全省法院拘留罚款失信被执行人2615人次,审结拒执犯罪130件,判处刑罚64件71人,震慑敦促9万余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总金额达28.68亿元。黑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失信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年初以来,全省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9万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26.93万人次、高铁动车票10.6万人次;限制高消费19万人次,限制出境415人次;依法屏蔽已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法人4507人次,自然人29292人次。
据悉,全省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办案中既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又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努力通过高质量执行工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有4万余件以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实现双方和解,6万余件案件采取“活查封”“放水养鱼”等灵活执行措施,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朱善永 李伟 王亚文 杨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