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3月27日下午,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开展期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联合中原区关工委到郑上路第二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场生动深刻的“反对校园欺凌”主题法治课。中原区关工委主任王正轩、区委老干局局长汪丽敏、区法院关工委副主任单玲玲及该校六年级200余名师生参与此次活动。
活动开始前,中原区关工委主任王正轩向同学们介绍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希望同学们抓住这次学习的机会,从小养成学法、用法的好习惯,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区关工委将联合区法院等有关单位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量身打造送上“法治大餐”,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活动中,中原区法院干警铁莹莹首先通过一个动画宣传短片让同学们直观了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随后,铁莹莹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阐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严重后果,重点讲解了“小打小闹”与校园欺凌的区别,以及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同时,她还就同学们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作了详细的讲解,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互动,更进一步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堂主题法治课,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也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后要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与伙伴们共同度过美好的校园时光。
“‘冷暴力’‘起外号’‘故意孤立’也是欺凌现象的一种,我们一定不要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当沉默的受害者,更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最后,铁莹莹号召同学们学法、懂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
校园安全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关键领域。抵制校园欺凌,让孩子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继续联合区关工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模式,打造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的法治宣讲内容,并用孩子们听得懂、喜欢看、记得住的方式进行宣讲,让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实效,为校园安全多提供一份法治保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提供一份有力的司法保护。(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