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刘青华法官受邀参加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妇幼健康工作培训会,为广大医疗卫生机构讲解反家庭暴力相关知识,增强家庭成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切实推动反家暴工作取得实效。
法官以审理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向大家科普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对象和形式,详细解读《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涉家暴重点法条,强调了家庭暴力发现和报案制度、公安机关告诫制度、受害人救助制度、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并就如何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最后,结合两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大家普及家暴者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希望大家知晓“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很多人都说,家暴就像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就合不上了,所以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很多人也说,两个人过日子,哪会少得了磕磕碰碰,一气之下动了手,过去就过去了…而事实是,家暴对受害者、对家庭以及对社会都会造成深远的影响,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视作家庭内部问题被道德化看待。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保障家庭成员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家庭暴力不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是否能切实起到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作用,尚须各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预防和化解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尊严。(何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