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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4-05-02 18:15:04点击次数:479453次字号:T|T


      4月29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举行“法润古堡和万家”系列活动暨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6起典型案例。党组成员、副院长贾传涛主持新闻发布会,速裁审判庭负责人曲国玲通报典型案例。区妇联副主席刘波、区教育局副局长李常玲、团区委副书记于剑、区关工委副主任关文良以及群众代表、律师代表等应邀参加发布会。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4月18日,双城区法院对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并向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他们的生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将因父母婚姻情况变化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开启双城区法院护“未”成长新篇章。



      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从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要件、遭受家暴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索要欠付抚养费并增加未来抚养费、尊重年满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带娃”一方向对方主张抚养费、解除同居关系后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六个方面,向参会新闻媒体记者和相关单位部门同志解读了关于涉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及裁判思路,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部分新增和具有鲜明特色的规定进行了简要说明。

      据介绍,下一步,双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和理念,完善家事调解,依托“心理疏导室”,推广“七心”疏导方式,因案对症施策,让“危机婚姻”破镜重圆,让“死亡婚姻”一别两宽,将离婚给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用有力量、有温度、有是非的裁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朱善永 周晓斌 朱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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