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岳池县天平镇李家坝村村委会的会议室,就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人。
钟大爷紧闭着眼端坐在原告席上,91岁的他独自养育三子一女至成人成家。近些年,钟大爷的身体大不如前,要强的他本不想要儿女帮忙,但现在的他已无法劳动,生活确需照料。然而,四个子女却互相推脱赡养责任,始终不尽赡养义务。愤愤之下,钟大爷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先予执行解急需
庭审现场,看到钟大爷努力挺直佝偻着的背,承办法官不禁鼻子一酸,思绪不由得回到了1个月前,法律援助律师搀扶着钟大爷到顾县法庭来立案。
“能否申请先予执行呢?大爷艰苦的生活现状子女们根本不关心,就家里的两袋大米还是我硬留在大爷家里的。”听完律师这番话,承办法官心中不是滋味,立即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审查了先予执行申请,并当即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定先予执行赡养费,并移交执行局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完成立案并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在不到十日的时间内将赡养费提前交付到钟大爷手中,保障了钟大爷的基本生活需要。
巡回审理促调解
回过神来,承办法官看到原被告双方已经到达庭审现场,旁听席也坐满了村干部和村民,于是宣布开庭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一方面反复做四个子女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律等不同角度向其释明履行赡养义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明确告知赡养父母是其应尽的义务。一方面同其他亲属一起劝导钟大爷去体谅子女的难处,多些宽容,少些责难,努力与儿女协商解决家庭纠纷以安享晚年。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四个子女每月各自给钟大爷生活费260元,直至老人终老。同时,四个子女也表示今后将多多关怀、陪伴钟大爷,尽到赡养责任。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该案情况,向旁听人员宣讲《民法典》中相关法律知识,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赡养指导护“夕阳”
回到法庭后,为防止钟大爷的子女怠于履行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随即制作了《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以提醒钟大爷的子女要敬老爱老,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为钟大爷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下一步,顾县法庭将持续擦亮家事审判工作品牌,聚焦老有所养、保障老有所依、助力老有所靠,以先予执行规范化、巡回调解主动化、赡养指导常态化,实现高质量权益保护,高水平司法为民,以温情司法守护最美“夕阳红”!(文璟研 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