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更深更实的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喜德县检察院在四川省检察系统帮扶凉山工作队的协助下,着力创新利民惠民举措,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共青团、 县残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关工委、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16个部门共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衔接机制,并于6月20日召开座谈会,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喜德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座谈会上,喜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英介绍了近年来我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说明了会签《意见》的背景和必要性。县信访局局长对我院的司法救助工作和《意见》的出台高度肯定,并表示将《意见》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上进行推广,县妇联主席当场发出倡议,组织全县妇女干部报名成立“爱心妈妈”团队,与我院救助过的困境儿童结对长期关心帮扶,其余参会单位纷纷对此次“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给予高度肯定,并纷纷表示将全力助推机制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分为总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及分工、救助衔接和制度保障共五章十八条,明确要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救助质效,各协议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共同帮助被救助人走出困境,最大程度地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合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相关人员利益。
《意见》强调,喜德县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过程中要主动与相关协议单位协调、协商,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共同采取经济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办理低保、帮助就业、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多种救助措施帮助相关人员,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衔接。各协议单位在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时,应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平等协商,形成合力,以保证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意见》要求,要建立喜德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协议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救助信息互通、救助材料移送、救助审查情况反馈等工作。针对纳入档案的救助对象要坚持案后常态化回访,及时跟进救助后风险评估与社会效果评估,保障救助政策落实到位,申请人困难解决到位,潜在风险发现评估到位。
自开展司法救助以来,喜德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4件,救助刑事被害人及亲属等44人,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8.6万元,并主动对接其他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综合司法救助,协助办理低保9人,帮助低保提档升级4人,帮助困境儿童入学读书7人,定期到救助家庭回访,了解困难帮助解决。办案中始终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心、关爱的理念,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民生保障作用。
下一步 喜德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托“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内外联动,不断汇聚救助合力,将“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作为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努力更好更快地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里,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尹长春 喜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