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6月24日电 今年以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构建抓早抓小责任机制。推动落实抓早抓小主体责任,协助院党组制定出台《和田中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配合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逐一约谈行政科室一把手和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督促他们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纪检网格化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个个有人管,避免出现“脱管”状态。
突出抓早抓小工作重点。纪检组对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提出具体要求,印发谈话提醒“三张表”,列明谈话对象、谈话方式等内容。以“六项纪律”和“两个责任”为谈话重点,针对党员干警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询问。
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方式。对中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专项问题治理、严肃执纪问责等方式抓早抓小。今年来,纪检组组织明察暗访12次,对公车私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纠正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召开2次集体约谈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张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