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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草机使用3天出故障 维修遭再三推脱

更新时间:2016-08-01 10:29:37点击次数:596次字号:T|T


新州镇市管分局为一农户讨回割草机消费公道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最近,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市场监管分局成功为本镇沙井村一村民调处了一起农用割草机投诉案件,这起案值仅650元,而且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用长达近半年之久的拉锯式纠纷得到圆满地解决。

   今年7月上旬,沙井村农民安某到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州分局投诉称:他2015年8月份在县城四屏路某门市以650元购回1台割草机,由于当时使用心切,未向经销商索要购机发票。割草机运到山上作业3天后,再次加油就开始出现问题。到今年3份再次扛到野外使用时,割草机已完全不能发动。于是安某将割草机运到经销商门市修理。经销商当场换了3个火花塞试修仍然不能启动,经销商叫安某先回家,等待修复后再电话通知其前来领取。过了5天,安某再次来到经销门询问,被告知割草机已经发去厂家修理。此后,安某又上门催问4次,都说没修好。在最后一次的询问中,经销商回话说“机子弄丢啦!”当时,正值农忙时节的5月份,农业生产正需用割草机。为了要求经销商对自己的利益负责,安某在无奈中到新州镇市场监管分局投诉称:请商家要么给自己换一台新的割草机,要么退回650元给自己另外再购置1台。

   接诉后,新州市场监管分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经销门市调查。经了解,安某在该门市购买的割草机虽然没有索要发票,但销售商也承用认割草机交易给安某的事实。不过,经销商称造成割草机损坏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加机油造成的,机子本身没有存在质量问题。为此,经销商还找货运部托运去厂家维修。由于厂家当时搬迁,没有及时到货运部取机子,导致货运部货物积压一时难以找到割草机。后来货运部从成堆的货物中翻出机子后才送到厂家。

   新州镇市场监管分局多次电话进行沟通和催办后,最近,当安某已经从经销门市取回那台“久违了”割草机。看着修复一新的割草机器,安某连续向市场监管分局的同志打来电话说:“感谢你们的催办,否则我这机子不知还要拖到好久呢!”(廖尚刚 何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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