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半年前,四川珙县法律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80岁的残疾老人李某在2009年以儿子不赡养为由,将已经50岁的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儿子每月给老人100元的生活费,儿子不履行判决,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始几年儿子还按执行文书要求每年年底支付了生活费,可是最近三年来,儿子到年底也不再给生活费了,老人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对儿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援助中心律师热情接待了老人,老人怒斥儿子的不孝:多年来不和他说话,见面就骂,媳妇还指使读初中的孙子、孙女打他,还将他的衣物丢出了屋,锁了房门,不要他进屋。老人声泪俱下,在场的人员无不同情老人。援助中心的律师听了老人的控诉,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觉得事情不一定是老人说的那样,可能事出有因。援助律师先稳住老人的情绪,到隔壁办公室向老人所在的村社干部打电话了解情况。据村社干部讲,老人年轻时风流,到处沾花惹草,对老婆和儿女不管不问,现在老了,德性不好,儿子、媳妇稍不如意,就又吵又闹;由于儿子少时缺乏教养,也是个横不讲理之人,老人骂,他就对骂,一家人随时闹得乌烟瘴气,村社多次调解,但效果不好。律师了解情况后,将老人领到谈话室,不动声色地引导老人回顾年轻时的生活,重点回忆对不住妻子、儿女的地方,老人难为情地讲了自己年轻时的荒唐行为,律师在和他拉家常的过程中给他讲解了婚姻法中丈夫对妻子、对孩子的义务,在批评儿子的不孝的同时也给他讲了儿子现在的行为是他年轻时种下的恶果,自己要多多检讨并原谅儿子、媳妇的行为,在家里要少说话、少发火,不要和儿子、媳妇对骂,对儿子、媳妇不孝行为不要过分计较,让社会、邻居对儿子、媳妇的行为进行谴责。老人对律师的开导连连点头,表示要按照律师的说法去做,最后颤巍巍地离开了法律援助中心。
昨天,老人村子的一位中年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在闲谈中聊到老人的事,邻居说:“我们是邻居,现在很少听见他们家里吵闹了,老人和儿子、媳妇还时常一起到街上去耍!”(陈代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