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研促进审判能力大提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研。通过走访企业、个案分析、邀请人社、经信、煤管等单位召开研讨会等形式,研讨企业转型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因煤矿行业关停引发的系列纠纷,及时研制新举措。通过司法工作的研判性,增强审判工作的能动性和针对性。今年来,该院召开座谈、研讨会20余次,提出了规范企业用工、禁止应缴纳的社保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等司法建议5条,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意识。围绕审判实践热点难点开展调研。社会新的矛盾纠纷不断呈现,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两新”问题是法官在法律适用中遇到的难题,为此,该院坚持每季度组织全院民事审判人员就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谈认识,讲观点,其中有的观点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一致,如审判实务界一直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建筑等领域的用工单位违法将业务承包或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是否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于这种情况,该院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此观点在广安两级法院得到统一,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精神一致。围绕法官职业专业化开展调研。该院成立了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法官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近年来,全院在《人民法院网》、《中国法治网》、《四川审判》等刊物和网站上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22篇,其中3篇在四川省法院系统年度论文评比中获奖。
大审判务求能动司法大效果。注重巡回审判在法治宣传上的放大效果,全覆盖所有乡镇开展巡回审判,特别是大力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专项审判,近年来,审结农民工维权案件851件,为15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00余万元。注重典型案件在批案处理上的带动作用,达到处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如两管三线案,针对用工单位普遍存在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案,该院集中力量审理了一件典型个案,从而有效调解了上百件同类型案件。注重新类型典型案件的裁判在社会上的导向作用,如龙某某等人诉某乡镇卫生院一案,龙某某的母亲在卫生院开展的义诊活动中跌倒不治死亡,鉴于该案属安全保障义务新类型案件,又对其他群众性公益活动具有导向作用。该院在开庭时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参加旁听,电视台全程摄像,九个证人出庭,查清了事实,明确了责任,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信访不信法,出事就闹事的观念。(肖荣 伍颖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