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唐某带着自己的儿子、儿媳全家成员给买某做门窗厂生产车间的劳务生产,活干完后买某以各种理由拒付尾款劳务为,唐某全家索要误工费未果,只好将雇主告上法庭讨公道。
案件审理结果:被告买某尚欠原告唐某劳务费15000元的事实,有被告买某向原告唐某出具的欠条及原告在法庭上的陈述予以证实,该院予以确认。被告买某应及时向原告偿付劳务费15000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4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因被告未按时向原告支付劳务费使原告造成了利息损失,故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应从被告承诺还款的次日2015年12月12日起算,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依法判决被告买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付原告唐某劳务费15000元及利息。(张庆元 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