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作为弱势群体,女性更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而某些犯罪分子总爱把邪恶的矛头对准独自夜行的女性,近日,家住武胜县鸣钟乡的肖某因涉嫌抢劫罪、抢夺罪被武胜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肖某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待业,无所事事,因为缺乏收入来源,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肖某从此走向了犯罪的不归路。肖某实施犯罪的时间都是在深夜,实施对向都是独自夜行的女性。第一次抢夺发生在凌晨3点,肖某跟踪被害人何某至武胜县沿口镇自生街6栋楼梯间1楼至2楼之间的平台处,趁其不备抢走被害何某的一个黑色带红点的挎肩包。包里有一张身份证、一部白色B199的直板华为手机和300余元现金等物品。第二次抢夺发生在晚上11点,肖某同样采用跟踪的方式,当受害人蒋某行至偏僻的农机厂附近,肖某趁其不备抢走蒋某价值2999元的一部白色OPPO find7型手机、一条黄金项链和一挎包内的450元现金······肖某在短期内共实施了5次抢夺行为,抢夺的财物数额价值达3万余元。见有女性独自一人在深夜行走,肖某便尾随其后,跟踪至人迹罕至的地方,甚至是受害人家门口,突然串出对被害人的包事实拉拽、对被害人的首饰进行拖曳。抢夺成功后迅速逃离现场。被抓捕归案后,肖某如实供述了其罪行,根据被告人肖永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武胜县人民法院判决肖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蒋婷 秦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