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半年召开一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集中报道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可以就执行息化建设、失信惩戒、一打五反、涉民生涉金融等特殊案件专项活动等选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的补充和深化。该院拟定于每年的4月和10月召开召开“基本解决难”工作新闻发布会。一是大力宣传我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实施的好措施、总结的好经验、涌现的好典型、产生的好效果,使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群众充分了解我院在活动中的扎实工作,了解此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二是围绕我院执行信息化建设,介绍我院在执行信息化中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三是围绕执行中司法为民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总结日常执行工作的典型方式方法和执行措施、手段;深入挖掘执行工作中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典型故事;深入挖掘身边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便民的做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认同法院,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广泛联系媒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做到宣传工作全面开花。在宣传中充分发还新闻媒体的特点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受众层面。一是针对报纸受面广、留存时间长的特点,将各类法制类专业报刊及本地报纸作为我们重点出击的目标,加大文字宣传的力度,要反映我院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使我院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在社会产生一定影响;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形象、直观的特点,积极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合作,摄录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稿件,积极参与热线直播节目,与市民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三是随着通信网络手段的不断普及和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一种新兴宣传媒介,进一步重视通过网络开展宣传工作,拓展新的受众面,扩大宣传效应。同时,我们还将注重稿件群发的轰动效应,对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采取多家新闻媒体同时报道的做法,以突出宣传效果。上报政法委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常态化联系。确定与电视台、电台、阿克苏日报、新疆法制报及地方新闻媒体宣传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地方新闻媒体强化宣传工作。
三、按期上报执行动态信息。每周向上级法院报送执行工作信息或典型案例,以及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相关照片、视频,以及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树立新疆自已的执行工作先进典型。
四、拍摄宣传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的纪录片或微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