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9月18日上午,七位衣衫褴褛的农民工匆匆走进四川珙县孝儿司法所,要求帮忙追回自己的工程款,情绪十分激动。孝儿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做了汇报。镇主要领导指派司法所立即联系当事人双方,对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从七位农民工口中了解到:两个月前,张某与黄某是合伙人关系,共同修建一个堆煤场。黄某请了袁某等七位农民工帮忙平整场地,用工方与劳务方并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好了用工协议。由于张某与黄某二人因经济问题产生分歧,黄某现已撤资退出了股份。完工后,农民工袁某等七人多次向黄某索要工程劳务款,但黄某都以他已经退出股份为由,拒绝支付。袁某又去找到张某索要工程款,张某又以“谁叫你来干活,就去找谁要钱”为由,也拒绝支付。由于该堆煤场尚未办理完善相关经营手续,无法确认法人,袁某多次向张某与黄某索要工程款无果,无奈之下来到了司法所寻求帮助。
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张某与黄某,工商所和所在村干部,前来司法所参与调解。司法所所长周磊结合纠纷的前因后果向当事双方解释了“事实合同”和“农民工权益保障”两个方面的内容。并向黄某指出了,袁某等七人的务工行为是属于黄某与张某合伙关系存在时产生的共同投资,应由两人共同支付工程劳务款。司法所、工商所、村干部对张某.黄某二人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二人共同将工程款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与袁某等七人。经多方解释、说服,张某与黄某分别表示接受,并约定次日一次性支付所欠款项。
19日下午袁某等7位农民工都分别得到了相应的劳务报酬,并对孝儿司法所迅速处理他们的纠纷,点了个大大“赞”。 (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