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语言类节目结合群众现实生活中的禁毒、拆迁、网络诈骗等问题,运用歌舞、快板、小品等多种表现形式展现。审查组人员对节目语言、动作、服装、人物表现、法律常识等方面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冯安富在审查中强调:一是要在节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上下功夫,积极引导群众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又要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要在节目的可看性和娱乐性上下功夫,要运用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使节目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让群众在娱乐中分清是非,接受教育;三是要在节目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下功夫,在节目创作和编排中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好艺术表演与现实法治故事之间的融合衔接,雅俗共赏,使法律通过艺术表演形式渗透到群众思想意识中,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法律素养。(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