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11月15日,珙县司法局纪检组在县司法局帮扶联系村罗渡苗族乡楠木村全程监督了对今年申请司法救助的村民的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确保了救助资金准确、足额、及时发放到每一户农户手中。
在2013年9月,高县的陈XX经人引见,到罗渡乡以承诺提供秧苗,包回收的方式,联系了炮房村和楠木村共47名村民种植大头菜。2014年初,农户种植的大头菜长势很好,但陈XX此时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不来收货。在农户组织把大头菜送到他家中,他迫于压力收下后,又拖欠货款21860元。再后来,村民讨要货款,他甚至躲了起来,拒不见面。
2014年7月18日,村民找到珙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随后两年多的时间里,经珙县司法局多方努力,该案在珙县法院立案处理,村民胜诉,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却以陈XX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执行。
种植户基本都是贫困户,眼看辛苦了几年,却仍然竹篮打水一场空,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受到残酷打击。此事,司法局的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在多次申请后,在今年10月,终于帮助村民获得了共计25000元的司法救助款,为村民解决了燃眉之急,渡过了难关。
司法局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采取主动介入、全程监督等形式,在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申请、审批等环节上,以对党委政府、对群众、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加强监察,确保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落实到位,合法合规。(李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