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11月16日,郭斯村老人谢某和儿子儿媳高兴地签订了书面赡养协议书,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今年80多岁的老人谢某,老伴离世多年,由五个儿子轮流赡养,每人90天。今年10月,老人居住大儿子家时,因与之相处不融洽,遂离开其家,其他四兄弟均以未满90天为由,拒绝接纳老人。无奈之下,老人来到底洞司法所反映了情况,希望能给予其帮助解决生活、居住难题。了解情况后,底洞镇人民调委会与郭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调解小组,召集老人的儿子、儿媳进行调解。
调解小组在全面掌握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老年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释法析理。告知谢某子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子女都应当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达成协议:老人谢某由四儿子供养,其余四兄弟每月出资500元的赡养费用;若老人生病住院,其住院费用由五兄弟共同均摊,让老人谢某安度晚年。(张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