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实施三项措施,强化司法为民。
开展巡回办案。“现在开庭!”,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色也克乡1村买某的农家小 院中拉开了庭审的序幕。这是该院法官为方便群众诉讼,深入乡村巡回审判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个缩影。该院针对近年来农村民间借贷、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加大便民利民惠民力度,深入推行诉前调解、上门立案、双休日立案、预约立案、巴扎法庭、巡回办案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诉前调解40件、巡回审判各类民商事案件428件,调解率100%。
主动参与普法。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该院以方便群众诉求为出发点,以提供优质服务为落脚点,以“法治六进”为抓手,深入到社区、学校、乡村、企业开庭审理及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并利用开庭的机会,向群众就所办案件延伸出来的法律问题和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普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开通绿色通道。该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重,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引导、咨询、立案、收费等便民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对符合立案条件、材料齐全的涉民生案件,做到快速审查、快速录入、快速立案。对立案材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群众多跑路、跑冤路。同时,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对情况紧急影响生活生存的予以先予执行。今年以来,为群众减免缓诉讼费用8.1万元。(徐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