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刘青华)婚姻的本质在于彼此信赖、相互依伴的共同生活,并延续自己的生命。而在广安区法院近期审结的一件离婚案件中,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婚姻:2004年,周某与老乡杨某在重庆务工时认识,通过多次接触,彼此产生了好感,且二人均属于30岁以上的大龄剩男剩女,很快二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一年后步入婚姻的殿堂。
裂痕:婚后不久,随着儿子的降临,这个本该美好和谐的家庭却出现了裂痕。原来,周某有喜欢抽烟打麻将的爱好,小孩刚出生的几个月里本来应是最忙的时间,周某却仍然出去打牌喝酒乐此不疲,回到家也会不自觉的抽烟,这些行为让产后虚弱的杨某非常气愤,从最开始的指责和辩解,渐渐发展到后来任何琐事都能成为导火索而发生相互之间的争吵不止。
出走:二人的婚姻生活出现了问题,双方却未及时沟通交流,反而让争吵愈演愈烈。直至孩子一岁,杨某终于忍无可忍,将孩子抱回娘家交给父母后便离家出走,时隔八年依然未归。
周某向法庭陈述,这几年的时间里,杨某从未与其联系,最开始一、两年,自己偶尔也会听说杨某在广州、在浙江一带,但从来没有找到其真实的下落。现在八年时间已经过去了,自己也已真正成熟,回忆争吵的那段时间,自己确有不对的地方,期望杨某能原谅自己。但是,杨某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自己也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孩子的外公痛惜地对法官说到,孩子交到我手里后,一直由我养育到五岁,才由其父亲周某接回家中上幼儿园,这五年里,孩子得不到母爱,甚至连父爱也是缺乏的,家庭的温暖是我们作为外公外婆怎样做也是给予不了的。
杨某离家出走八年未归,该二人的婚姻已由周某起诉经法院判决解除,但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深思与反省,我们在选择婚姻时要慎重,在婚姻生活过程中,更要多一份责任感,多一份宽容,尽力减少因婚姻的不和谐给孩子、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