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刘青华) 四川广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满法定年龄的亲表兄妹冒用他人名义骗取结婚登记的案件。
据了解,李某与与张某系亲姨表兄妹, 1988年二人在双方亲戚的撮合下,按照亲上加亲的观念及农村风俗办酒席后,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由于因李某与张某均未到结婚年龄,李、张二人便分别冒用各自兄、姐名义,到当地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二人先后育有一子一女,日子也算过得平静。但好景不长,因双方性格原因,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婚姻的裂痕越来越大,后李某认为既然双方已没有共同生活的必要,鉴于结婚证上的名字非本人,且双方系近亲关系,遂于2013年起诉要求确认二人婚姻无效。
法庭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系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李某与张某虽然冒用他人的名义进行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仍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