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欧阳娆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推行的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制度,将法庭移至农家小院,以案说法,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9月26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广安区虎城乡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3月,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先后窜至广安区花桥镇双山村某预制板厂及广安区恒升镇恒升加油站内,盗走预制板厂的钢筋冷拉丝21圈,盗走该加油站存油罐内的柴油2000升,经鉴定,被盗钢筋价值为22270元,被盗柴油价值为1414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结束后,刑庭法官又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告诉大家君子爱财,但应取之有道,勤劳致富才能创造美好的生活,利用违法手段走捷径的不劳而获,只能为自己带来痛苦及悔恨。同时提醒大家要有防范意识,注意防盗防抢防受骗。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个人的健康自由和家庭的幸福美满是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己不会用违法的手段去获取财物,并对法院法官的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赏,希望法院继续严惩危害群众及社会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