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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作保障 提前履行和为贵

更新时间:2016-12-09 11:43:45点击次数:779次字号:T|T


  “这是余下的8万元,今天当着刘法官的面,请你清点数目。”

   12月8日,执行局的调解室里,吴某的亲属带来8万元现金,当庭兑现,提前履行和解协议。

    2014年11月29日,江某受雇于吴某为其修建彩钢棚,因棚架倒塌坠地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15年7月,经岳池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应赔偿江某医疗等费用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并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江某无奈于2015年8月向岳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岳池法院依法向吴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吴某置若罔闻。

    2015年除夕,执行法官在得知吴某回家的线索后,立即前往吴某居所,拟对吴某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吴某闻风而逃,后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到岳池法院与江某和解。2016年大年初一,在执行法官刘臣铁的主持下,吴某与申请执行人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和解协议时当场给付2万元,2017年1月23日之前给付8万元,江某也主动放弃了余下的500余元。

    江某用伤残的双手一张一张清点着自己应得的赔偿款,受伤两年来的怨气也一点一点的消除。执行法官刘臣铁的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因为又一起涉民生案件圆满执结。

   (供稿:四川岳池法院刘臣铁 李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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