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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城耍后不尽兴四川两男子路边调戏美眉陷牢狱

更新时间:2013-10-08 22:31:44点击次数:1025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郭章辉)“妹儿好乖哦”、“美女我送你回家”言语挑逗不算,还公然打人。日前,四川广安两男子被正式宣判。

路边等车时看见美女便上前挑逗,遭到阻止就动手打人,连劝架的也不放过。据此,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对黄某、颜某寻衅滋事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二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4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黄某、颜某在广安某歌城消费后,乘坐电梯来到歌城楼下院坝外的人行道拦车准备离开,遇到同在该人行道边拦车的欧某、龙某等人。便以“妹儿好乖哦”、“美女我送你回家”等言语挑衅,与欧某、龙某一起的毛某在阻止黄某等人的挑衅时与黄某等人发生争执,后黄某和颜某便对毛某进行殴打,毛某的同事袁某对正在打架的三人进行劝阻,后毛某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颜某便将袁某抓住并实施殴打,袁某的朋友蒋某明见到袁某被打,便上前劝架,也被黄某和颜某殴打,后歌城的老板杨某和几名保安上前劝架,被告人黄某的朋友朱某、周某(二人另案处理)来到现场,被告人黄某、颜某和朱洪、周锐四人又对杨某和卓保安进行殴打。

经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毛某、蒋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颜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二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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