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底,经过研究和会商,广元市司法局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庭审实质化改革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达成一致意见,11月初,双方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会议纪要》(广中法﹝2016﹞100号)。该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依法适度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为刑事案件中没有聘请辩护人,但又不符合现行法律援助制度适用条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刑事庭审实质化的所有案件的被告人均能得到律师的有效辩护。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与人民法院的协作机制,加强援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协调,切实提升援助律师在刑事庭审中的参与度和有效性。规范了庭审实质化案件通知辩护的流程,明确人民法院对法律援助律师复印案卷材料的费用予以免收,保障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