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任学涛)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严格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冤假错案有关规定,在执法办案中强化人权保障,注重程序公正,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促进庭审实质化,有效预防了冤假错案,提升了审判质量。一年来刑事收案5742件,结案5092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
强化人权保障理念,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确保无罪之人不受法律追究。尊重被告人人格尊严,去除“犯罪化”标签。不要求被告人着囚服或以光头形象参加庭审;不要求被告人坐囚笼;提供桌椅、纸笔,方便被告人记录各方发言,为自行辩护做准备。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陈述权,先后为168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强化程序公正理念,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促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召开重特大刑事案件庭前会议29次,交换证据,听取控辩意见;强化关键证人出庭作证,58名关键证人(含鉴定人、专家和民警等)出庭作证,为查明案情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强化证据裁判理念,实现证据标准与案件事实相统一。高度重视客观证据,不过分依赖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重视对辨认笔录的审查,重点审查辨认程序是否合法,辨认前辨认人对辨认对象有无特征描述,以及该描述是否与辨认结果一致等。重视对鉴定意见的审查,着重审查检材的提取程序是否合法,保管和送检是否符合规范;对主观性较强的鉴定意见着重审查其依据是否充分,理由是否正当,不因是鉴定意见而盲目迷信或疏于、放弃审查。坚持“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合理利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现应当排除的证据坚决予以排除。一年来,当庭排除非法证据35个,对检察机关指控的7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依法宣告无罪。
强化互相制约理念,实现相互配合与相互制约相统一。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制约与协调,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摒弃只顾眼前利益的错误“维稳观”,共同守住法律底线、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因情面而放弃原则,不迫于维稳压力而违背法律。一年来先后有15件刑事案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61件案件因证据问题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强化有错必纠理念,实现裁判稳定性与有错必纠相统一。及时受理当事人的申诉请求,认真听、仔细查、依法办。维护已经生效的正确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便于老百姓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安排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及时正确地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为老百姓讨回公道。一年来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3件,驳回申诉62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复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