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某水泥公司得知后,当即派人与曾某富、曾某春等人协商,要求其将坟墓迁出厂区,但曾某富、曾某春等人以不合当地风俗习惯拒不搬迁。双方僵持不下,广安某水泥公司一纸诉状将曾某富、曾某春兄弟姐妹五人告上法庭,要求将其过世的母亲的坟墓移出该公司土地,并赔偿损失。
华蓥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开庭审理查明,曾某富、曾某春等五人确实未经广安某水泥公司允许,将母亲埋葬到该公司厂区土地上,按照法律规定,广安某水泥公司的诉讼请求应该予以支持。法庭上,审判法官了解到在华蓥当地有这样一个风俗:人过世下葬后三年内不宜动土,如果机械的执行法律,判决强制迁出坟墓,将不利于缓解矛盾。法律不外乎人情,秉持着定纷止争的原则,审判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着重进行调解,通过释法和劝导,曾某富、曾某春等人承认安葬其母亲未经广安某水泥公司的同意,侵犯了其权益,但鉴于风俗习惯,请求给予三年时间搬迁坟墓。双方多次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曾某富、曾某春等五人于下葬母亲之日起到第三年届满后3个月内迁走坟墓,逾期未迁走将支付违约金。最终成功的化解了矛盾。
法律是人们进行日常生活的底线,但在法理之外仍要考虑情理,兼顾二者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添砖加瓦。(徐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