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二中队,在209国道北景收费站对一辆牌号为晋M83***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感觉到驾驶员李某某提供的驾驶证虽然表面字迹、公章看似正常,但证件整体手感却存在差异。经过仔细询问和信息查询,发现李某某提供的驾驶证除了照片是他本人,其余信息均是他人信息,明显属于经过“移花接木”造的假证。民警立即对李某某进行控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据李某某供述,今年6月份的一天早上,他通过街头喷涂的小广告,与一办假证人员进行了联系,到对方指定地点放了一张本人照片,并给对方转账200元钱。当日下午就拿回了一本贴有本人照片、套取他人信息的驾驶证,自以为这下可以堂而皇之驾车上路行驶了,没想到不出半年便被临猗交警查获。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被临猗交警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70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