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珙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执法干警认真学习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四川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试行)》,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实施办法》共69条、11章,明确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规定了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要求从严审批;对累犯和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暴力犯罪分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实行执行刑期的限制;明确我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建立保证人制度。珙县司法局要求社区矫正执法干警对《实施办法》要认真学习,仔细领会,特别是对其中涉及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更要逐条逐款领会、把握,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循,依法办理。
通过学习,社区矫正执法干警对《实施办法》有了更加清楚、全面的了解,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监管,依法办理相关事务,确保该项工作依法开展、规范实施。(周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