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我就计划这两天来法院还钱,没想到你们的电话先打过去了。”一进门,被执行人赵钢红着脸对刘岩法官说。
“答应好的过完年就还钱,怕你忘了。你今天带钱了吧?”
“带了,带了,63000元全部在这。”
这一幕发生在2月6日9点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刘岩法官的办公室。
被执行人赵钢、刘月夫妻二人经营一家服饰商行,2015年4月因资金周转向朋友赵龙借款10万元,并承诺一个月之内还清。因生意不景气,二人仅偿还部分借款后,便没再还款。赵龙多次催要,二人承诺在2016年2月22日前还款5万元,5月22日前全部偿还完毕。但承诺到期,夫妻二人仍未还款,无奈赵龙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钢、刘月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龙返还借款91500元。
拿到生效判决,赵钢、刘月二人仍未履行,2016年9月赵龙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刘岩按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被执行人讲清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再三考虑,被执行人主动要求与申请人赵龙进行协商。11月18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2016年11月27日前还款30000元,剩余欠款63000元于2017年1月27日前归还。
和解协议达成后,赵钢、刘月按期偿还了第一期3万元借款。但第二期的还款日期是1月27日,正好是除夕,怕被执行人因为过年把这事给忘了,刘岩法官在当天又专门打电话提醒被执行人赵钢。接到法官电话的赵钢很是不好意思,希望法官能给申请人再做做工作,再宽限几天,过完年马上还款。
考虑到春节已至,为了能让双方安心过年,执行法官刘岩又耐心向申请人讲述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希望作为朋友能相互体谅。几番耐心的沟通,申请人才同意再缓几天。
过完年上班第一天,刘岩法官再次电话提醒被执行人。之后,才有了开头这一幕。
“执行和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执行成本,但有部分被执行人和而不解,使申请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要对每一起执行和解案件跟踪到底,最大限度提高和解案件的实际履行率,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执行法官刘岩如是说。(王新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