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石芳)刑法规定,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定罪处罚。
晚上9点左右,李俊身携一把匕首,窜入武胜县沿口镇居民楼进行盗窃,行窃之时被屋主江文发现。被发现后的李俊不仅不夺路而逃或是束手待毙,反而决定放手一搏,跟屋主斗上一番。李俊利用手中匕首当场将江文的腹部刺伤之后逃离现场,最后却还是没有逃出法网。经鉴定,屋主江文的伤属轻伤。
武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俊以非法占有为目地,携带凶器盗窃公民财物,为抗拒抓捕伤害被害人,并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了抢劫罪。法院依据刑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