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郑州中原法院腊月廿七“赶集大执行”堵“老赖”

更新时间:2017-02-09 10:40:33点击次数:64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王新 穆童)民谚称“腊月二十七,宰鸡赶大集”,1月24日腊月二十七,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早已整装待发 “赶大集”去——把正在准备年货的“老赖”们堵在家门口。在执行局局长张宏宇的总指挥下,他们分三组亮剑出击,迎着早上6点钟的蒙蒙亮光踏上了执行道路。


  拖欠猪肉款耍无赖 法官找上门老赖当场付清

  2016年5月到6月,做猪肉批发生意的小刘向郭某的小店配送了价值13368元的冷鲜肉,肉早已卖出去了,但郭某却只给小刘打了一张欠条。几经催要,也没有拿到钱款。小刘便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2016年11月14日前郭某向小刘付清肉款。年关将至,郭某仍是百般推脱,小刘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法官向被执行人出示民事调解书及执行通知书


  “其实也没有多少钱,但是他们就是赖着不给,还说就给1万,爱要不要,气死人!”跟着法官一起来要钱的是申请人小刘的妻子小李。“就是这家!”在桐柏路上的一个菜市场内,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刘岩法官一行人围在一个冷鲜肉店铺门前。刘法官向被执行人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见到法官,被执行人郭某一家仍理直气壮,自顾自的做着生意,“让我们还钱可以,你让她把欠条拿来,没有欠条那可给不了,再说了,她当时还缺斤短两了”。

  “欠条在民事案件的卷宗内,我们现在执行的依据是你们当时达成的调解书,这个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你们配合法院工作!”刘法官向他们出示了民事调解书,“你们做生意不容易,人家做生意也不容易,大过年的,赶紧把钱给人家,我们也不耽误你们做生意。”听着刘法官坚定的语气,被执行人一家也没了底气,郭某赶忙让儿子去取钱。

  不一会,郭某的儿子拿着13000元钱还给了小李。拿到钱的小李非要请刘法官去吃饭,被婉拒后又表示一定要给法官送点自家卖的猪肉。“刘法官,恁家过年买肉了没?你帮我把钱要回来,俺给恁家送点猪肉吧!”“不用不用,案件结了你也能好好回家过年了。我们也算又少了一个牵挂!”刘法官让小李完善执行手续后,匆匆告别奔赴下一个案件的执行地点。

  6000元工资拖了好几年 法院帮忙讨回申请人泪流满面

  年底正是“讨薪”忙的时节,魏大姐也是“讨薪”队伍中的一员。魏大姐原本在郑州一家锻造厂做会计,2015年工厂倒闭,老板陈某一直拖欠了魏大姐6个月的工资没有支付。2016年4月,魏大姐与陈某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6年5月20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然而陈某仍是以“没钱”为由,不愿支付。于是魏大姐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拿来欠款


  上午11点,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飞来到被执行人陈某家中,说明来意,被执行人陈某和其妻子便开始嚷嚷起来,“工厂早都倒闭了,现在还来要工资,你安的什么心!”说着开始推推搡搡。

  李飞向陈某出示了执行通知书,“之前给你打了多少次电话你都不接,今天可算找到你了,你能还钱不能?”“我没钱,工厂合伙的人都跑了,我还想找人要钱呢。”被执行人陈某坚持声称自己没钱。“行,那走吧,咱去局里说说看怎么办。”

  见到要把陈某带走,他妻子沉不住气了,“不能带走,你们不能拘留他!”“你让他们把我带走,反正我一身病,就不还钱看能把我怎样。”

  就在法官要把被执行人带出门时,他的妻子赶忙说到,“老陈,咱给她吧,大过年的。”说着去屋里拿钱。就这样,魏大姐与老陈达成协议,老陈支付其6000元。


魏大姐不停地向执行员李飞表达感谢


  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魏大姐难以掩饰激动的情绪,“昨天晚上接到李法官的电话我一晚上都没睡着,真是太感谢了,李法官你真是个好人!”说着还一次又一次的向法官鞠躬。李飞赶忙上前扶着魏大姐,告诉他这都是法院应该做的事情,现在案件已经结案了,希望她能拿着钱回家好好过年。

  法官的车已经开走很远了,还能隐约看见魏大姐站在风中面朝着汽车行驶的方向不住的挥手。

  截至目前,中原区法院执行局此次共执行了19起案件,带回“老赖”12名,共圆满执结8起案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宇说:“执行局抓住春节这一执行工作的黄金期,组织开展了‘攻坚年’的第二场战役,让老赖无处可逃、无年可过、无身可安、无福可享!我们也会在新的一年继续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为更多申请人追回钱款。”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