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组织庭室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习会上,民一庭副庭长姚洪斌带领全体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对《补充规定》和《通知》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日常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件,对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就如何区分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以及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夫妻债务,如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进行讨论,明确审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为今后审理好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案件,进一步达到维护交易安全,推进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还宣读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例会及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学习、讨论的内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和困惑等,结合目前开展的“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旨在营造全员学习、转变作风、促进办案水平提高的良好氛围。(王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