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罗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打造辖区内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核心开展服务群众工作。
一、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抓好新一届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机构,提高队伍素质,使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成为牢固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发挥法治宣传职能。扎实推进“法律十二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普法讲师团等系列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懂法。
三、发挥法律援助职能。通过走访排查,建立困难群众信息库;调解优先、调援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等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下罗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做好特殊人群衔接管理,对特殊人群实施分类管理教育,提高特殊人群管控能力,做好辖区内刑释人员帮教安置,避免重新犯罪。(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