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珙县司法局下罗司法所严格按照四个落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思想进步,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一是责任落实。下罗镇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司法所负责组织实施。在十四个村(社区)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小组,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是帮扶落实。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为有技术的人员推荐就业;为有家庭的人员及时办理落户手续;为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人员,鼓励其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为经济困难的人员,按照《珙县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向上级申请帮扶。
三是日常监管落实。在日常监管中注重刑释人员的自我“回归”,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第一时间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帮教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避免他们重新犯罪。
四是宣传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对刑释人员有正确认识,做到不歧视、不嫌弃。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