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昨天20日,四川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赶赴南充市蓬安县,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吕某的银行存款50650元。这起拖欠十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执结,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据了解2003年6月,广安某租赁公司与吕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了租赁价格、租金及违约金的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广安某租赁公司于当月分三次为吕某提供了租赁服务。因吕某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赁款,广安某租赁公司便来到四川广安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吕某支付原告广安某租赁公司租金、遗失租赁物赔偿费、违约金共计23965.57元。判决生效后,吕某扔未履行法定义务,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调查了被执行人吕某的财产,但一无所获。因被执行人吕某系南充市蓬安县人,我院便将此案委托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蓬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吕某已外出打工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行到此不得不暂时中止执行。在这期间,执行法官仍然不定期查询吕某的财产状况。2013年11月19日,执行法官运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吕某在蓬安县某银行有一笔存款,为了及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连夜驱车赶到蓬安,于20日成功扣划吕某的存款50650元,用于支付申请人广安某租赁公司的租赁款以及利息48650元、案件诉讼费与执行费2000元。至此,这起拖欠十年的租赁纠纷案顺利执结,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