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甘肃省和政县法院获悉:2016年4月,原告马某甲、马某乙等11名农民工与被告马某达成协议,由马某带11名原告去青海挖虫草,后因虫草生意不好,被告亏本后向11名原告支付一小部分工资后,剩余工资写下欠条,承诺于2016年8月份还清。到期后,多名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拖欠工资,被告就是借故推脱不还。同年10月20日,马某甲、马某乙等11名农民工将被告马某诉至和政县法院。法院受理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派两名副院长负责,抽调精干工作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依法审理,特事特办,加班加点,占用节假日加快办案进度,10月26日经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于2017年元月30日前被告付清所欠的原告工资。但协议到期后,案情又出现一波三折,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办案法官穷尽各种手段,多次找被告谈话,告知被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办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说服与法律强大的威严,被告于2月28日将所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毕,这是该县法院又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得到成功解决,才出现了开头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大会一幕,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邓仲祥 王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