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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珙县法律援助中心学习《民法总则》 服务民生工程

更新时间:2017-04-18 16:43:12点击次数:3702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为准确理解和运用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用民法精神引导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高援助律师服务民生工程的水平,四川珙县法律援助中心三举措推动学习《民法总则》。


      一、听专家讲总则

      组织援助中心律师参加由省司法厅举办的梁慧星教授主讲的《民法总则》专题讲座视频培训会。梁教授围绕民法总则新的规定、实用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针对性地讲解,使援助律师对《民法总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二、集中讨论学习

      中心利用工作空隙时间,召集援助律师对《民法总则》的重点难点条文(如第10条“法源理论”、第15条“出生、死亡时间的认定”、第16条“胎儿权利保护”、第153条中的“强制性规定”、第171条的“职务行为”)进行集中讨论学习,促进援助律师对实施后的具体应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把握。

      三、个体案件释法

      由学及用,《民法总则》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基本原则,对维护公序良俗、匡正社会风气、构建诚信社会等方面有重要意义,充分地展现了其时代价值。中心要求援助律师在办理具体的案件中,要宣传民法总则,要充分运用总则精神,让弱势群众掌握民法知识,维护切身利益。(张德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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