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由党委领导,具体工作与负责那是纪委的事。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能成为一句空话。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要求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做到,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做“甩手掌柜”。
二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主要领导的责任,班子成员只管分管业务就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拖社会经济发展后腿,习近平总书记十分明确地指出,“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将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的战略地位来看待和重视。抓好党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如果只抓经济、不讲政治,忽视党的建设、弱化党的领导,经济发展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又谈何实现长远发展?
要走出这三种误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使命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关于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的思考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从严,要害在治理,关键在责任落实,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在党组织内部逐级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传导到下级党组织的书记,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人人讲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对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各事,时刻记在心上,坚持扛在肩上,认真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在行动上,并且持之以恒,卓有成效。
(一)要坚守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认真学习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条件。学习就是看齐的过程,看齐体现在时时处处,只有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上级组织看齐,才能发现差距、找出问题、改进问题,完善和创新管理。对此,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督促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做到以身作则、敢于担当。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层层传递压力,严格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 。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织是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推动者、落实者。领导不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就无从谈起。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到领先一步、下管一级,做好示范、树立标杆;班子领导要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管理、严抓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