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建英)11月26日,在广安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和解执结一起长达18年的欠款纠纷案。
一起欠款纠纷,长达十八年执行未果。1993年1月21日,刘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林某为刘某借款做担保,三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以及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收均因刘某、林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而未果。1995年李某遂起诉到广安区法院,要求依法判决。广安区法院通过公告传唤审理后作出缺席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10000元及利息,被告林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林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由于刘某、林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仍未查找到两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十多年来,法院一直未放弃努力,但仍未找到被执行人。2013年11月,执行法官多方打听,被执行人林某回到了广安。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林某,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主动承担还款义务,在电话里林某同意和申请人李某见面沟通。11月26日,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李某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当场支付李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0000元。历时十八年的陈年“老案”圆满和解执结。申请人李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说道:“感谢执行局法官,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你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