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敖兴才)俗话说,酒壮人胆,一点不假。日前,广安市前锋区一男子酒后失言辱骂警察,结果自投罗网,2013年7月25日21时许,赵阳在广安市前锋区前锋镇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去接朋友到歌厅唱歌,当车行驶至前锋镇化城桥附近时,遇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前锋派出所巡逻车挡道,赵阳借酒壮胆,竟然出言不逊辱骂警察,民警观其形态有异,当场使用酒精呼气法检测,赵阳血液乙醇浓度为139.3mg/100ml,超过“醉驾”80mg/100ml的血液乙醇浓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
于2013年11月25日被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5000元。
罚款 (涉案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