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建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虽存心逃避,但法院查控系统“利器”在手,“老赖”休想遁形,法律终究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近日,四川广安区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十年老案,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2002年7月,彭某与吴某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彭某用自己的门市作抵押向吴某借款20万元,用于联系某项目,若彭某取得该项目工程承包权,则借款作为投资款,若未成功,彭某归还吴某本息22万元。吴某于第二日将20万现金交与彭某,彭某当即出具了借条。可是,在这之后彭某一直未联系到工程,吴某起诉到广安区法院,要求彭某立即归还借款本息。案件审理中彭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彭某在判决生效后偿还吴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便向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履行义务。在执行中查明,彭某现下落不明,银行无存款,其门市早已在银行抵押,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行到此,法院不得不依法中止执行。在随后的十年中,该案虽
几次调换执行法官,但是都积极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
日前,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彭某的财产信息,银行反馈的信息让大家都兴奋不已,被执行人彭某在南充某银行有一笔存款。为了保障吴某的权益,执行法官庚即准备法律文书赶赴南充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彭某存款50万元,用于偿还吴某的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