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4月27日,邻水县水务局退休的冯胜骅人民陪审员,在邻水县人民法院第3审判庭,参加原告人邻水县大拇指老火锅与被告人刘某某(股东之一)《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陪审过程中,大概是在10:00时左右的时间,在进行原告人的现场举证阶段,由于原告人一时找不到被告人出具的《欠条》原始依据,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让原告人继续寻找《欠条》的原始依据,作为法庭审理此案件的有力证明和有效的证据。在休庭期间,座在旁听席上第一排的那位中年男子与被告人在争执争吵过程中,估计可能是那位中年男子在说话时带了口瘾或者是带了靶子(骂人的意思),激怒了被告人,被告人就走到中年男子旁边,给予中年男子一脚踢起去。顿时,中年男子迅速起身,踢了被告人一脚。这时,人民陪审员冯胜骅危难之时显身手,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履行职责,迅速赶到他(她)们的面前,站在他(她)们之间的中间位置,全力阻止双方的抓扯行为。此时,座在第一排旁听席的另外2名男同志,迅速冲向中年男子和被告人跟前,准备实施抓扯打架。冯胜骅郑重严肃的告诉他们,“你们不要乱来,要搞清楚,这里是人民法院的法庭,有摄像头,有监控器,是全程的录音录像,谁先出口骂人,谁先动手打人,是有可靠证据的”,使他(她)们当事人的双方都渐渐地平静了下来。这时,在审判长的大力劝导下,将那位中年男子劝出了审判庭,全力制止了这场事故的继续发展,恢复了平静的审判庭秩序,重新复庭继续审理着这桩民事纠纷案件。(春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