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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和“去极端化”宣讲活动

更新时间:2017-05-04 14:58:20点击次数:3940次字号:T|T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宣讲活动,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组织召开 “民族团结 从我做起”和《去极端化条例》大宣讲活动推进会。党组成员及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军主持会议。       会上,政治部主任柳明传达了近期哈密...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宣讲活动,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组织召开 “民族团结 从我做起”和《去极端化条例》大宣讲活动推进会。党组成员及各支部、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军主持会议。


      会上,政治部主任柳明传达了近期哈密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民族团结 从我做起”和<去极端化条例>大宣讲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和各支部、各庭室负责人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对正在进行的“强基固本——万人基层大宣讲”活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做了详细的汇报。根据汇报情况并结合宣讲活动相关要求,柳明主任对今后推进大宣讲活动持续开展作出了安排: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继续面向主管或分管部门以及本人联系的乡镇、村(社区)群众开展有关党的创新理论、党中央治疆方略和民族团结的宣讲;二是面向“访惠聚”工作队所驻村(社区)群众组织范围更广的有关加强民族团结和去极端化的宣讲;三是面向定点联系的清真寺的宗教人士和结亲群众开展有关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动人故事的宣讲。要始终坚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来组织和推进宣讲活动,按照哈密中院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在宣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下,各宣讲分队按照分工要求继续打造特色宣讲队和宣讲品牌,进一步完善全院参与的宣讲机制,确保宣讲全覆盖。

      最后,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军强调:全院要高度重视宣讲活动并加强活动统筹和督导检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创新宣讲形式,用通俗易懂、大众化的语言采取拉家常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庭院炕头进行宣讲,增强宣讲吸引力,确保宣讲全覆盖;注重实效,及时总结经验,抓住宣讲独特视角,善用网络自媒体等传播手段,进一步扩大宣讲活动的影响力和震撼力。(孙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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