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9:00,在岳池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院长滕明杰身披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台前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岳池法院自2017年1月以来院长、副院长开庭审理的第26个案件。
按照司法改革的总部署,岳池法院制定了《人员定岗及审判(执行)、团队编配方案》,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必须履行审判职责,直接编入新型审判团队,承担案件审判和审判管理职责。该院将院长和三个副院长分别编入民事第四审判团队和刑事审判团队,对涉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院长、副院长要担任审判长带头审理。
4月28日副院长徐晓审理一起盗窃案件,5月2日副院长董丽萍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月19日副院长杨建国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如今在岳池法院,院长、副院长办案已是常态,院长、副院长重新穿上法袍,从“院长”回到“法官”,从“批案”回到“审案”,从办公桌回到审判席,用行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