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民生存之本的土地,已经成为引发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洪州镇地处湘黔桂三省交界,是出黔入湘的东大门,林木林地纠纷更是凸显,目前全镇重大山林纠纷库存8起,特别突出的是大塘水库一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和“几要、水冲(形姚)”一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可以说,这8起重大山林纠纷就是8个定时炸弹,社会安全隐患很大。 2017年...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民生存之本的土地,已经成为引发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洪州镇地处湘黔桂三省交界,是出黔入湘的东大门,林木林地纠纷更是凸显,目前全镇重大山林纠纷库存8起,特别突出的是大塘水库一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和“几要、水冲(形姚)”一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可以说,这8起重大山林纠纷就是8个定时炸弹,社会安全隐患很大。
2017年5月15日,县调处办、洪州镇人民政府和水口镇人民政府再次组织争议双方村民委及群众代表就洪州镇侗村斗寨组与水口镇大斗村小斗寨“几要、水冲(形姚)”一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召开协会议,经过三个回合的讨论和协调,最终促使争议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林木土地权属争议自1973年开始,大小矛盾纠纷不断,特别是近两年来的林木采伐、公路(便道)建设,使争议双方矛盾纠纷更加突出。几经周折,这起历时四十余载的林木林地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化解,有三个重要的原因。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洪州镇党委政府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握做好林木林地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性,从“化解矛盾、盘活土地、改善民生”的高度来安排部署,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调度林木林地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和鞭策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方法方式,以转变群众“寸土不让”的思想顽疾为切入点,让群众认识到“四两拨千斤”的利害关系,实现群众主流思想从我要确权到我要调解大转变,以“马拉松”精神为支柱,锲而不舍,最终化解矛盾纠纷,盘活土地资源,为优化做大生态农业产业奠定基础,造福一方百姓。二是县调处办大力支持的结果。县调处办主任亲自带队到争议山场调查了解情况,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积极为争议双方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和提供专业调解业务人员,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三是充分集中民意和发挥民智的结果。洪州镇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选群众代表,动员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村民作为群众代表参与调解,集中民意、凝聚智慧,确保群众代表能够切实履行代表职权,在关键时刻能够“拍板钉钉”,保证了调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终取得了皆大欢喜的结果。(杨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