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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法院走街串巷普法热

更新时间:2013-12-05 14:25:49点击次数:103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吕中蜀)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邻水县人民法院干警于12月4日在县城鼎屏镇南门桥大街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法官发放《法律小常识》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400多名群众咨询。一位何姓老农民说:“我今天来咨询赡养问题,了解赡养法律法规。如果子女不赡养我,我就到法院起诉他们。”这是邻水县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在法制宣传活动现场,法官们还为过往群众发放了《关于赡养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法律小常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唐欢等法官热心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有关法律知识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年人说起与邻居的纠纷,就前来向法官详细了解到法院打官司的程序,咨询有关法律问题。经过法官释法,他满意而去。一位推着自行车的农民向法官咨询借款、还钱等事情。法官唐欢详细地给他讲解借条、欠条、收条的写法,列举不规则条据的情形,并明确告诉其时效。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最长可保护20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均只保护2年,还对一般的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双方有约定何时到期的,自到期之日起计2年,无约定的,自立字据之日起2年。并当即向群众宣讲了新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短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适用的法律要件,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有关规定,不少过往群众聚在宣传台前认真倾听,并不时提问。法官皆一一详细作答,直至群众满意为止。一老人不无感概地说:“这真是一堂让人增长法律知识的课啊!”


     新闻链接:据悉,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六五”普法在2001年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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