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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财产起诉亲父 法官释法明理解纠纷

更新时间:2013-12-09 10:37:07点击次数:882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陈志 刘红梅)近日,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诉前释法明理,来院准备起诉自己父亲的当事人吴某主动放弃诉讼,表示不再提出类似要求。


      据法院相关人员介绍,近日,一年轻人气愤的来到武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处,声称要告自己的父亲。经询问,男子姓吴,现年20岁,父母离异后,其父与一女子组建家庭,并将财产全给了该女子的儿子,没有给他,故来院起诉其父。服务中心法官发现吴某情绪激动,来院起诉也没有准备诉状,所述情况系婚姻家庭纠纷,且吴某的诉求明显无理,便耐心的对其进行诉前释法明理,告知其已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养活自己,父母已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抚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且父母的财产属于父母所有,如何处分财产是所有权人自己的意思,成年子女无权干涉,并且在父母年老后,子女还必须尽赡养义务等。通过对吴某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解释、引导,吴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诉求无理,表示今后要以自己的劳动来给自己创造美好的生活,在感谢法官的教诲后心平气和的离开诉讼服务中心。


     武胜县人民法院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自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法律宣传、咨询方面,一改传统仅针对来访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而被动解答的方式,主动在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进行全面的法律宣传、引导;在审查立案方面,对部分缺乏法律知识或因赌一口气的当事人,主动进行诉前释法明理。这样可以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予以化解,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也有利于案件调解、判决甚至执行,从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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