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赖溢晓 蒋碧蓉)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原告在和解后却再次上诉,致使双方矛盾长期无法消除。近日,在四川岳池县人民法院的再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案结事了。
据了解,去年10月13日,岳池老太杨某被罗某驾车撞伤,花去医疗费用30586.38元。后杨某以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为由将罗某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岳池支公司诉至岳池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偿杨某损失总额51888.42元;罗某赔偿杨某各项费用共8327.96元,至此,双方不再纠缠。然而今年8月19日,杨某再次将罗某及保险公司诉至岳池法院。此次起诉的理由则为车祸导致了智力缺损。
据悉,虽仍是围绕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但原告提出了新的诉讼理由,所以岳池法院再次立案。最终,经承办法官多方调解,双方再次和解,整合第一次调解结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岳池支公司赔偿原告后续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64997.7元,杨某退还保险公司在第一次调解时获赔的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共19890元。